欢迎光临苏州市吴中技师学院 今天是2023年 09月 08日 星期五
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学院新闻 >

关于学校超市及小吃点心店委托管理招标方案的

根据有关规定,对我校一个超市、一个小吃点心店实施公开招标。为充分听取师生意见,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和生活服务,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选取业绩佳、实力强,社会声誉好的专业公司来参与管理,特制定招标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超市
位于学校食堂一楼西南侧,面积约144平方米。学校提供场地和水电接入。水电费及内部装修、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可经营合格的纸包装副食品、百货。内部布局需在投标文件中确定,中标后如有改动需书面报告学校同意方可实行。
2、小吃点心店
位于教学楼西侧辅房,面积约150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约38平方米,餐厅面积约9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60人就餐。学校提供场地和水电接入。水电气费及内部装修、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可经营学生中式快餐、面点、风味小吃。具体配置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确定,中标后如有改动需书面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实行。
(二)设施设备
学校提供场地、水电接入和现有设施设备条件,不再作其它任何投入,由承租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添置。承租方须负责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在委托管理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自备、自购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理,硬装修部分和无法拆除的无偿交给学校处理。操作间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原则上不得改变。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并达到卫生检疫、消防等部门的要求。
(三)师生情况
2018年1月学校教职工约150人,在校学生约有2200人,其中住宿学生约1750人,学校另有周末培训、社会考试和实习生返校等情况,在校人员各时段有所增加或减少。每年两个学期,平均每个学期90-100天,全年学生正常上课180-190天左右。以上师生数及上课天数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校方提供的投标依据。
(四) 经营要求
1、经营方式
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承租方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承租方应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进行驻校管理,安排至少一名经市级卫生监督所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并保证每日对所在区域进行自检,配合后勤部门的日常检查。学校有权对承租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2、经营范围
(1)超市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有合格证书的纸包装副食品、百货等。不得经营自制食品、自包装食品及各式炒饭、炒面、粥、馒头、汤、馄饨、包子、湿面条、烧卖、手抓饼等主食类食(物)品;严禁销售各类三无产品、过期商品、烟酒等;不得经营如网吧、游戏房、饭店及与食堂冲突的其他食品;禁售对学生健康不利的物品(如刀具、有害书籍、杂志等);不得销售玻璃包装商品;不得经营有明火(如打火机、蜡烛、蚊香等)、污染或与校方规定不符的项目;严禁使用泡沫塑料等白色污染制品,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严禁因超范围经营而造成与学校食堂之间发生不正当竞争,违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小吃点心店的经营范围:自主加工的中式快餐、面点、风味小吃的熟食品。严禁采购过期、霉变(食)品及三无产品、严禁向学生销售水果、冰牛奶、烟、酒或与校方规定不符的物品;严禁使用泡沫塑料等白色污染制品,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严禁因超范围经营而造成与学校超市之间发生不正当竞争,违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委托管理期限
超市、小吃点心店委托管理期限均为一个学年,即2018年3月5日—2019年3月4日。学校将不定期对超市、小吃点心店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同期结束,师生满意,中标单位自愿申请,报学校审核通过可以续签合同,但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4、经营时间
承租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6:00-8:10、11:45-13:25、15:55-18:05、19:40-20:30,此时段是学校根据现行作息时间制定,如有变化以学校通知为准),即正常上课、夜自习以及相关课间均不能经营,保障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的进行。
5、管理要求
超市、小吃点心店的经营场所、操作间、过道、门窗及四周等均属于承租方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制定的标准。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开放,提供服务。
承租方要按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学校超市、食堂工作精神要求,按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7S)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苏州市学校食堂量化评分细则》规范操作,确保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均为零。燃气使用严格按燃气公司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出校外。
承租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总务科、办公室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承租方要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质量要求:
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经营时间正点、提供食(物)品足量 、优质,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食(物)品计量和价格应明确公示,不得高于市场均价,明码标价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晨检记录、留样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纠正。承租方承诺的所有项目必须按时、足额开放。节假日期间,有些项目需暂停营业的,需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7、承租费用
以同类学校中标价为参考,综合考虑我校实际情况、经营场所面积、容纳量和师生人数等因素,确定超市承租费为人民币8万元/年,设施设备押金及经营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小吃点心店承租费为人民币1.5万元/年,设施设备押金及经营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押金及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承租单位无考核扣款和处理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事故付款时无息返还,问题严重者停业整顿、没收押金或清除出学校。承租方水电费按月实际收取。学校不为承租单位员工提供宿舍,水电费等按学校规定执行。
8、满意度测评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要求承租方确保每次满意度最低不低于60%,年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若日常满意度低于60%,学校有权要求经营方在一周内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有明显的改进效果。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60%,则按违约论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营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没收经营保证金。学校抽查和满意度打分,将作为下年度能否继续经营的重要依据。
二、 投标资质
1、 超市投标资质
(1) 投标单位须具有省内注册小卖部、超市或百货营业执照;
(2)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管理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须具有经营小卖部、超市或百货店3年以上的经历,管理规范,出具相应管理资质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 小吃点心店投标资质
(1)投标单位须具有省内注册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3年以上的经历,实行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餐饮五常法管理”(或7S管理),需出具承包合同等相应管理资料(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者优先);
(6)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三、招标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方案、流程的制定和审议,监督招标流程执行。
组长:丁小天
成员:肖红、焦青、汤燕萍、单春兵、黄国林、陈正新、殷永发、
朱倩、李莉、姚彩虹
四、投标资格审核小组
学校组成投标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审查的单位,审核小组对投标单位正在管理的项目进行现场管理打分,满分为100分。现场管理评分满80分的,有资格进入最后的展示答辩投票环节。凡入围单位向学校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未中标者凭保证金收据,如数无息退还;若中标,须交纳中标经营保证金及设施设备押金,投标保证金可转为中标经营保证金及押金;若中标后毁约放弃经营的,中标经营保证金及押金归学校所有。(现场打分标准见附件3、附件4)
组长:丁小天
成员:焦青、黄国林、陈正新、殷永发、李莉、姚彩虹
五、 标书发售、投标时间及管理现场打分、初审
1、标书发售:本套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8年1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饮食行业卫生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
投标人必须从学校获得招标文件、提供上述材料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下午15:00。
3、标书发售及投标地点: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纪检督导室(吴中区东山大道8号教学楼一楼纪检督导室)
4、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18626295829
5、管理现场打分、初审:超市组2018年1月22日-23日,小吃点心店组2018年1月24日-25日。以上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 标书组成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二份。
1、小吃点心店标书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本项目拟配备的餐饮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含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督员及其他辅助人员,并附相关证明。
(4) 企业五常法(或7S)的管理情况介绍;
(5) 企业业绩证明,含类似项目承包合同;
(6) 企业近三年内获得餐饮方面的表彰、各级各类荣誉及企业资信情况证明复印件(如银行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信证明);
(7) 企业近三年内依法纳税及社保交纳凭证;
(8) 对学校小吃点心店的项目设计;
(9) 小吃点心店服务承诺。(见附件1)
2、超市标书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4) 企业业绩证明,含类似项目承包合同经营业绩;
(5) 企业目前经营场地情况介绍及管理资料;
(6) 企业近三年内获得的表彰、各级各类荣誉及企业资信情况证明复印件(如银行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信证明);
(7) 近三年内依法纳税及社保交纳凭证;
(8) 超市内部布局设计;
(9) 超市服务承诺。(见附件2)
3、标书材料密封加印后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15:00前送至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纪检督导室(吴中区东山大道8号教学楼一楼)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18626295829
七、招标综合评审团
学校组成招标综合评审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最终评审,听取投标单位现场展示(PPT演示)。所有评审代表均可向投标单位提问,深入了解投标单位情况及为学校项目制定的方案情况,听取投标单位答辩。最终由评审团全体成员投票,选取中意的经营单位。
综合评审由学校纪检督导室负责,由吴中区人社局代表任监督员,全程监督,成员由校领导班子代表4人(抽签产生)、校中层干部代表6人(抽签产生)、教师代表6人(抽签产生)、学生代表4人(抽签产生)组成。评审团逐一听取投标单位展示,包括公司介绍、项目设计、管理特色等内容。要求每个单位不超过5分钟。
八、综合评审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8点30分前到学校行政楼三楼党员活动室报到抽签,9点20分前完成抽签,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直接取消投标资格。9点30分开始在四楼会议室现场展示综合评审,先超市组后小吃点心店组,根据投标单位抽签顺序进行展示。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将选取一家小吃点心店和一家超市为我校委托管理单位,每位评审代表可以分别选择一个最满意的单位,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单位,若前两名票数相同,原承租方单位有优先权,否则抽签决定。如得票高者弃权,则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十、 公示
招标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放中标管理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见附件6、附件7)
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
2018年1月8日

发布于:2018-01-10

上一篇: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下一篇:学校超市及小吃点心店委托管理项目中标公告